热处理的四种火处理以及用的设备
在金属热处理工艺中,常说的 “四种火处理” 并非特指四种独立工艺,而是以 “火” 为核心的整体热处理四大基础工艺,分别是退火、正火、淬火 + 回火(因淬火后工件脆性极高,需配套回火使用,通常视为一个组合工艺)。这四种工艺通过控制加热温度、保温时间和冷却速度,改变金属内部的金相组织,从而获得硬度、强度、韧性等不同力学性能,满足不同工况需求。
工艺定义:将金属工件加热至Ac3(亚共析钢)或 Ac1(过共析钢)以上特定温度(亚共析钢通常 800-900℃,过共析钢 727-800℃),保温足够时间使组织均匀化后,随炉缓慢冷却(冷却速度极慢,如 10-50℃/h)的工艺。
核心作用:
降低工件硬度,改善切削加工性能(如淬火后的工件难以切削,退火后可轻松加工);
消除铸造、锻造、焊接产生的内应力(避免工件后续变形或开裂);
细化晶粒,均匀组织(为后续淬火做组织准备);
使工件恢复塑性和韧性(适用于需冷加工的工件)。
典型应用:铸件、锻件的预处理,切削加工前的软化处理,焊接件的应力消除。
工艺定义:将工件加热至Ac3 或 Accm(过共析钢)以上 30-50℃(温度略高于退火),保温后在空气中自然冷却(冷却速度比退火快,如 100-300℃/h)的工艺。
细化晶粒,获得更均匀的珠光体组织(相比退火组织更细密);
提高工件的硬度和强度(略高于退火件,如 45 钢正火后硬度约 170-217HB,退火后约 130-170HB);
消除网状碳化物(过共析钢正火可打破粗大碳化物网,改善后续淬火质量);
作为不重要工件的**终热处理(如普通结构件)。
典型应用:低碳钢、中碳钢的**终热处理,过共析钢的预处理,批量工件的**软化处理(冷却无需控温,比退火更省时)。
工艺定义:将工件加热至Ac3 或 Ac1 以上(亚共析钢通常 820-900℃,过共析钢 760-800℃),保温后快速冷却(如水冷、油冷、盐水冷,冷却速度远快于正火)的工艺。
显著提高工件硬度、强度和**性(如 45 钢淬火后硬度可达 50-55HRC,是退火态的 3-4 倍);
获得马氏体、贝氏体等硬脆组织(为后续回火调节性能打基础)。
关键注意事项:淬火后工件脆性极大,易开裂,必须配合回火工艺使用,不能单独作为**终热处理。
典型应用:刀具、模具、轴承、齿轮等需要高硬度的工件(需后续回火)。
工艺定义:将淬火后的工件重新加热至Ac1 以下特定温度(通常 150-650℃,分低温、中温、高温回火),保温后冷却(空冷或水冷)的工艺,是淬火的 “配套工艺”。
低温回火(150-250℃):保留高硬度(50-60HRC),降低部分脆性,用于刀具、量具;
中温回火(350-500℃):获得高弹性和一定韧性(35-45HRC),用于弹簧、发条;
高温回火(500-650℃):获得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(强度、硬度、韧性平衡,25-35HRC),称为 “调质处理”,用于轴类、连杆等关键结构件。
降低淬火内应力(减少工件开裂风险,稳定尺寸);
调整硬度与韧性的平衡(根据温度不同,获得不同性能):
典型应用:所有淬火工件的后续处理,是决定工件**终性能的关键步骤。